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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湖北在全国会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22-05-16发布人:泰林医药

5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交流与推进会,总结交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一年来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推进全系统以更大力度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等6个省(区、市)药监局进行经验交流。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陈静同志代表省局作题为《实施“2421”工程 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的交流发言。





    《实施意见》印发以来,省局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省食药安委召开药品安全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分管副省长3次召集会议讨论我省落实举措,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省局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实施“2421”工程,即(2个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4家重点实验室,2个监管科学研究基地,1个协同创新平台),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打造“专精特新”技术支撑硬实力,发挥技术支撑体系辐射带动作用,奋力答好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考卷”。随着“2421”工程的实施,“专精特新”能力的锻造,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全生命周期监管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质增效,湖北药品监管事业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的局面呈现崭新强劲势头。

    徐景和在讲话中强调,2022年是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要抓认识提升,自觉把全面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放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去思考定位、谋划推进,不断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要抓重点项目,国家局要统筹把握工作进度,集中力量扎实推进重点建设目标和其他工作任务;各省级局要深入研究地方政府出台的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文件,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监管重点和“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

要抓示范引领,善于发现典型,把最具代表性的做法、经验、路径挖掘出来;善于培养典型,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引导,进一步提升发展带动的能力;善于推广典型,及时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分析和转化推广。

要抓能力培训,内容上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形式上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网络培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强化专业监管要求,实现核心监管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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